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LH雷火学生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南林发〔2017〕106号)、《LH雷火学生普通本专科生转学、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南林发〔2017〕143号)、《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制定材料与能源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在籍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允许申请转专业条件
(一)转出(须符合下列至少一个条件)
1. 在申请转专业之前,平均成绩排名位于所在专业(或专业类)前10%者。
必备证明材料:由学院出具的成绩单及排名认定证明。(注:以教务处成绩单为依据,课程门数差异等因素均不考虑)
2. 学生(不包括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的新生和休学期间的学生)入学后由于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医院复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经学院院务会讨论认可同意者。
必备证明材料: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必要的佐证材料。
3. 经学校及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促进其学习者。
必备证明材料:在校期间获得过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竞赛奖励证书或奖励文件。
4. 经学校及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5. 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学校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二)转入(须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1. 符合就读专业的转出条件,且获得转出学院批准者。
2. 符合材料与能源学院相关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条件及要求(见附件1),并同意接受该专业组织的考核者。
(三)不予转专业(符合下列任一条件)
1. 本科三年级以上(含2022级)者。
2. 生源属于定向、委托或联合培养者。
3. 受学院、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4. 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5. 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特殊招生类专业学生。
6. 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
二、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转出工作流程
1. 2025年5月16日,在学院网站(或通知公示栏)上公布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
2. 2025年5月16日至5月19日,学生本人提出异动申请,并向材料与能源学院提交纸质版《LH雷火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表二)、申请书(手写),经家长、年级辅导员签字后(均在申请书上签字)交至东园校区逸夫楼528辅导员办公室丁老师处,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下午17:40。
3. 2025年5月20日,经学院院务会研究同意转出原专业学生名单并签署意见后报拟转入学院,由拟转入学院根据转专业的报名资格条件,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
(二)转入工作流程
1. 2025年5月19日至5月21日,学生本人将申请表、成绩单及其它申请材料交东园校区逸夫楼528丁老师处,进行资格审查。
2. 2025年5月21日至5月23日,将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名单在学院网站(或公示栏)上进行公示。
3. 2025年5月21日至5月23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组织各专业专家小组进行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考核通过名单经学院院务会研究同意后,于2025年5月27日前将所有申请转入学生的资格审查情况和考核情况汇总,填写《各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将电子文档及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连同学生的《LH雷火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三、特别说明
1. 方案经学校审核后公布,批准转入学生名单一经院务会确定,不再做任何形式的解释。
2.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转入学期起按转入学院、年级、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3. 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4. 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完成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修满学分,才能取得毕业资格;达到转入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要求,才能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四、本方案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LH雷火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2:材料与能源学院2025春季学期各专业转出和转入学生条件汇总表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