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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核各年级、各专业2017秋季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7-03-30

各专业所在学院:

2017秋季学期开课计划的审核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核范围

1、核定2013、14、15各专业在2017秋季学期的所有开设课程,即:各专业、各年级在第5、7、9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含理论课、实践课等);

2、核定2016级各专业3-10学期要开设的课程;

3、专业归属学院如有变更的,请调整为新所在学院。

二、审核方法

1、2015级(含)以前的各年级、各专业:

请按照提供的文件“2013-2015级2017秋季学期开课计划”进行审核,相应的开课计划已经存在于教务管理系统中,若有变动(增加课程、删除课程、调整开课学期、修改课程信息等),必须填写“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

2、2016级各专业:

按前期各学院上报教务处的2016版培养方案所形成的“2016级各专业培养方案汇总表(不含1、2学期)”进行核定。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请填写“汇总”中的“课程代码、方向、开课学院、开课教研室、备注”字段,部分公共课、基础课已填入。相关字段信息请在参考文件“2016年秋季学期教学计划”或“课程库”查找,以获取相应的课程代码;若参考文件和课程库中都查不到相应的课程,则只在汇总表中列出除课程代码以外的剩余所有课程信息。

三、其他说明

1、2017级的培养方案有关事项及开课计划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2、在培养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各学院及专业负责人应尽量确保所开设课程的课程名称具有规范性、延续性和一致性。

请各专业所在学院务必在4月12日以前完成2017秋季学期开课计划的审核工作。

联系人:袁伟健,QQ  273490933   

电话短号:66883

 

     学校教务处

2017年3月27日


2016级各专业培养方案汇总表(不含1、2学期).xls
(2013-2015)-2017秋季学期开课计划.xls
2016年秋教学计划(参考).xls